> 公告通知
发布时间:2020年05月15日 11:26
各用人单位:
因系统原因,为确保原《外国专家证》及《外国人就业证》相关业务能够继续办理,即日起,原《外国专家证》变更、注销业务及原《外国人就业证》年检、变更、注销业务全部至市级窗口梅园路受理点(梅园路77号一楼办事大厅)办理,各区受理点停止办理。
另建议持正常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原《外国人就业证》及《外国专家证》(未到延期时限)的用人单位可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,通过“原专家证或者就业证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”通道,申请换领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。用人单位可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选择的受理点咨询、办理(受理点列表及换领信息详见http://www.sgst.cn/zt/wzck)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外国专家局
2020年5月15日